大陸「商標蟑螂」猖獗橫行你知道多少﹖

by | 2 月 23, 2020 | Article, News, Publication, 專利

隨著中國大陸經濟發展的崛起,在21世紀的前十多年間,除了成為人們口中的世界工廠外,也因為大陸人民個人經濟能力提高及生活水準普遍提升,促使其整體購買力逐日增強,也帶動了其內需市場的供應達到了一定的高峰。因為經濟的翻轉,直接或間地促成其各項產業的蓬勃發展,也吸引了世界各國的工商業企業的注意,並引領企踵地紛紛踏入一個經濟極度新興的國度。

不過,最近從相關新聞媒體及報導上,看到一則令人覺得相當詫異的訊息。就是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已於2019年11月中旬就「無印良品」商標侵權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該院除了確認日本無印良品侵害了北京無印良品在第24類的毛巾、坐墊、床單等棉織類商品的商標權之外,並判令日本無印良品須賠償北京無印良品經濟損失及律師費等共約人民幣62.6萬元;而且還令日本無印良品須在其天貓平台「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及大陸境內的各實體店面發布侵權的相關聲明。

無獨有偶地,據另一則訊息報導指出,美國職籃NBA國際球星「空中飛人」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肖像權商標爭議案,在大陸纏訟了八年,最後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年10月16日也審結了該案。判決大陸「喬丹體育」公司所註冊的一外觀形象貌似為麥可.喬丹持球上籃的剪影商標,並未損害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肖像權。理由是該院認定大陸「喬丹體育」公司所註冊的上述剪影商標,沒有體現喬丹個人特徵,不具有可識別性,不構成損害肖像權,而最終認其註冊有效。

由以上最近中國大陸法院所作的二則商標的終審判決,可看出國外商標,在大陸被他人搶註或抄襲註冊後,即便是國際知名大廠都未必能在最後搶回其商標權。另一個在大陸被他人搶註的有名案例是iPad。美國蘋果公司原本想在大陸推出iPad平板電腦產品,但隨即在2006年發現有二個類別的商品已被深圳唯冠公司早一步搶先以「IPAD」申請註冊。美國蘋果公司為此提出確認「IPAD」商標為蘋果公司所有的訴訟,但竟一路敗訴。甚至在2012年時由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在當地蘋果經銷商禁止銷售iPad的相關產品。最後美國蘋果公司逼不得以認賠殺出,改以支付6000萬美元給對方的方式,方得以解決iPad商標糾紛案。

另外一則牽涉到美國蘋果公司的iPhone商標。起因是中國新通天地公司以iPhone商標,向大陸商標局提出在第18類的仿皮、牛皮、錢包、小皮夾、皮製繩索等商品註冊成功。其後美國蘋果公司雖然對該商標提出異議,但仍一路敗訴,直至2016年3月31日,北京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美國蘋果敗訴,最後仍由新通天地公司取得該類商品的商標權。

此外,美國著名的國際運動品牌New Balance,早期於90年代初進軍中國大陸市場時,曾以中文「紐巴倫」作為英文New Balance商標的中文品牌進行行銷,但並未就該中文「紐巴倫」申請註冊。其後即被當時的大陸陽江友聯鞋業公司搶先申請註冊。而New Balance在2006年再度向大陸市場叩關時,先在上海成立了「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並改以中文「新百倫」與New Balance商標在宣傳商品廣告中一起搭用。不料,在1996間即有一大陸廠商潮陽鞋帽公司註冊了「百倫」商標,並於2004年轉手給另一陸民周樂倫,周某更在2008年申請獲准註冊第25類的鞋等商品「新百倫」商標。隨後新百倫公司不僅在2007年間對周樂倫的「新百倫」商標提出無效宣告的行政程序中敗訴;周某更反過來對新百倫公司提出侵害其「百倫」與「新百倫」商標權的訴訟。其中經歷了2013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初審,及2016年廣州市高級人民法院之終審判決,最後判令新百倫公司應賠償周樂倫經濟損失、制止繼續使用「新百倫」商標的侵權行為及賠償周樂倫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共計500萬元人民幣。觀該案例,可謂損失慘重,且打亂了新百倫公司在大陸拓展行銷其商品的腳步;也因該中文「新百倫」商標被搶註,間接減損了其商標品牌知名度,更重創了其百餘年的公司企業形象。

再觀目前當紅的美國電動車大廠特斯拉Tesla公司的案例,大陸人占寶生在2006年間即就第12類的電動車等商品向大陸商標局搶先申請註冊英文TESLA與 TESLA MORTORS及圖(盾牌圖)二商標,並分別於2009及2010年獲核准公告註冊。其後美國特斯拉針對該二商標,提出三年未使用撤銷及無效宣告撤銷二種行政救濟程序。期間雙方的和解協商未果,因此2013年間,特斯拉公司再就以占某侵害其著作權的方式對之提起告訴求償。直至2014年8月間,特斯拉公司透過電郵公開發表聲明指出,特斯拉與占寶生已達成協議,並稱雙方已「完全與友善地」解決商標糾紛,但至今未公布雙方和解之金額。惟據大陸媒體報導指出,占寶生對於該和解表示「很滿意」。足見對原本野心勃勃亟欲拓展大陸這個全球最大車市場的特斯拉公司來說,因為遭他人搶註其主要商標的結果,付出相當的代價。

看完了上述幾個國際大廠的商標,在大陸屢遭「商標蟑螂」搶註且受害的案例後,我們再回過頭來,看看我們台灣企業廠商在大陸遭到搶註的狀況,亦得以「慘烈」論之。

先以新東陽商標為例,其可能是台商企業在大陸遭搶註後纏訟最久,但最終得以翻盤取回商標權的案例。台灣新東陽因為其「新東陽」商標在大陸被搶註(事實上係由新東陽集團公司的家族成員利用到大陸拓展業務時所搶註),打官司撤銷該被搶註的商標的同時,因應公司業務擴展之需求,只能另創品牌,分別以「唐點子」、「上海寶饌」等商標品牌進軍中國。至於撤銷被搶註的7個類別的「新東陽」商標,經過纏訟12年後,終於在2012年,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由台灣新東陽獲得全面勝訴。也由於該等全面性的逆轉勝訴,台灣新東陽公司始能真正以連大陸民眾都普遍認識的「新東陽」知名商標進軍大陸消費市場。但對一個擁有這樣超高知名度的企業而言,商標被搶註長達12年剝奪了其使用「新東陽」商標進入大陸市場的先機,也使其拓展大陸市場的雄心壯志遭受嚴峻的挑戰,遑論影響其在大陸經營的全面布局。雖說新東陽商標終得回歸,但長達12年無法在大陸市場使用自己知名商標品牌所造成有形與無形的損失,卻是難以數計的。

上述「新東陽」商標案例僅僅為多數台灣企業廠商遭搶註的案例之一,台灣企業在大陸遭搶註商標的例子不勝枚舉。從事電腦電子業的微星科技的「MSI微星」商標、台灣銀行的「台銀」商標、及「台鹽生技」等,都曾遭「商標蟑螂」搶先註冊,幸好事後透過兩岸商標協處機制,才得以撤銷該等搶註的商標。另外透過該機制成功撤銷搶註的商標還包括有:「台灣優良農產品CAS」、「台灣有機農產品CAS ORGANIC」兩件證明商標。連這種在台灣大家耳熟能詳所謂的「CAS」標章,都遭到有心人惡意搶註成為商標。其他如我們大家所熟知「GMP認證微笑OK標章」,竟曾被大陸老章包子店所搶註,甚至就連「台北市政府的北字商標」竟然也曾被大陸某色情業者所註冊。還有,代表優良農業的「吉園圃」證明標章,也早在2002年間遭大陸民眾劉美霞以「吉园圃GMP」商標搶先申請註冊,實在不可思議。

台灣有名的奶茶品牌「50嵐」,在布局進入大陸市場時,發現已有「上海真鍋咖啡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捷足先登搶註該商標,於是只能改換商標品牌為「一點點」。然而,為了讓大陸消費者理解該「一點點」品牌是源自於台灣,曾在其自家的「一點點」商品上標註了「台北50嵐關係企業」字樣,竟反過來遭到在大陸搶註「50嵐」商標權人的侵權訴訟。幸好,在2016年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審理後認定,其標註「台北50嵐關係企業」的行為,僅屬於對客觀事實的描述,而非商標使用,所以不構成對涉案「50嵐」商標的侵權,而駁回了大陸「50嵐」商標權人的侵權訴訟。

另外,台灣的新光三越百貨初進大陸時,也因遭大陸人朱益先的搶先申請核准,以致初期只能先另以「新光天地」的名稱在大陸使用。雖該搶註的商標事後遭到撤銷,但以目前的台灣新光三越百貨公司布局大陸的狀況而言,似乎依舊使用「新光天地」的商標名稱。而暫未再使用「新光三越」目的打算。然此仍是因為該「新光三越」商標被搶註所造成的結果。

大陸商標蟑螂搶註商標的腳步既積極且無孔不入,就連台灣地名或知名農產區等遭搶先申請或註冊的狀況也屢見不鮮,如:古坑、池上、新竹、金山、萬巒、玉井、宜蘭、燕巢等。但值得慶幸的是,其他有關梨山、阿里山、日月潭、杉林溪、溪頭、梅山、松柏長青及霧社之春等八件遭搶註的案子,已由大陸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進行撤銷審議。

台灣知名模特兒藝人林志玲的中文名字「林志玲」也分別被大陸民眾林良軍及劉昭鋒二人搶先註冊為「林志玲linzhiling」及「林志玲」商標。經其向大陸商標局提出無效宣告行政救濟後,才得以取回商標權。而知名的餐廳鼎泰豐,也因為遭他人搶註其商標,目前仍持續努力於商標權的維權行動之中。

在中國大陸之所以有如此眾多的國際有名大廠或台灣企業遭到所謂的「商標蟑螂」搶註商標的案例產生,而且至今仍在持續中的重要原因,就是中國大陸的商標註冊制度,基本上採取了「屬地原則」以及「先註冊原則」所致。簡單的說,想要在大陸受到商標的保護,就必須在大陸申請商標註冊;再者,基本上以誰先申請註冊,就以該先申請者為首要的保護對象。正因為如此,才能造就目前大陸「商標蟑螂」猖獗及橫行的程度。對此,我們將會在下一次的文章中,特別針對上述的商標「屬地原則」以及「先註冊原則」做一較詳細的介紹,以便大家能更深入了解大陸商標蟑螂何以橫行的真正原因。

讀者們看了以上幾個商標案例的說明,應該會對在大陸上的商標被抄襲剽竊或搶註的情況,竟已達到如此嚴重的地步而感到相當驚訝。但相信也會因此提醒了國人,若想前往大陸創業投資或拓展事業版圖之前,應不要忘了就商標使用的問題,多點關注,甚至應該需要更謹慎面對與看待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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